赵蕴华:处长 高级会计师
办公电话:82312005 办公地点:行政楼307
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审计法规、财经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
2、全面主持审计处工作,对主管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3、组织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根据审计程序规定的要求,审定审计报告,拟写审计结论和决定;
5、促进审计成果运用,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及检查;
6、组织处内业务学习、负责落实审计培训计划,做好审计人员考核工作;
7、负责审核校内审计文件及管理制度的制订;
8、负责组织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刘增奇:副处长 讲师
办公电话:82312851 办公地点:行政楼306
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组织本处人员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组织制定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审核审计工作计划、总结等任务;
3、分管基本建设工程和维修工程的审计工作;
4、组织指导工程审计人员开展审计业务;
5、负责协调工程审计相关单位的工作洽商;
6、协助处长处理本处人员聘任、培训、考核、奖惩、晋升和工资等事宜;
7、负责审计处印章管理;
8、负责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赵承黎:副处长 高级会计师
办公电话:82312852 办公地点:行政楼304
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审计法规、财经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
2、分管财经审计工作,执行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财经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分管业务审计项目的三级复核,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调整事项和重要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严格控制审计质量;
4、根据审计程序规定的要求,审核审计报告,拟写审计结论和决定;
5、负责审计报告整改落实及检查,促进审计成果运用;
6、负责组织财经审计人员开展审计业务学习、培训和研讨;
7、负责组织制订校内审计文件及管理制度;
8、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孙殿军:正科级审计员 高级审计师 财经审计
办公电话:82312408 办公地点:行政楼311
岗位职责:
1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担任项目组长或主审工作;
2 、负责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的草拟和编制工作;
3 、负责审计项目的调研、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4 、负责审核学校财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并对财务管理核算及审计制度建设提出意见或建议;
5 、负责相关单位的采购招标监管和经济合同的审核以及科研经费的审签;(负责单位: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经管学院、艺术学院)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琪:正科级审计员 高级审计师 财经审计
办公电话:82312852 办公地点:行政楼308
岗位职责:
1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担任项目组长或主审工作;
2 、负责做好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的草拟和编制工作;
3 、负责审计项目的调研、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4 、负责主审项目审计档案的归档以及与档案馆业务交接工作;
5 、负责相关单位的采购招标监管和经济合同的审核以及科研经费的审签;(负责单位:水电学院、土木学院、材料学院、印包学院)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宁博:正科级审计员 工程师 工程审计
办公电话:82312915 办公地点 行政楼308
岗位职责:
1 、负责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2 、负责大型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项目竣工结算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的联系、商议、协调和沟通工作,并负责委托前后的初审、复核和确认工作;
3 、参与基建工程考察、招议标、商谈和合同审核工作;(联系单位:基建处、曲江二期工程部、曲江三期建管处)
4 、负责完成学校建设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承办其他有关工程审计的事项;
5 、负责审计处办公室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钱朝霞: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程审计
办公电话:82312915 办公地点 行政楼308
岗位职责:
1 、负责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2 、负责基建及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议)标文件、工程合同(协议书)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3 、负责大型基建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项目竣工结算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的联系、商议、协调和沟通工作,并负责委托前后的初审、复核和确认工作;
4 、参与维修工程考察、招议标、商谈工作;(联系单位:后勤处、曲江管理处及校内其他单位)
5 、负责完成学校建设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承办其他有关工程审计的事项;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莎:财经审计
办公电话:82312408 办公地点:行政楼304
岗位职责:
1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担任项目主审或助审工作,完成项目组长和主审交办的工作;
2 、负责完成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的草拟和编制工作;
3、负责完成审计项目的调研、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4、负责审计文书送达工作及相关审计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5、负责相关单位的采购招标监管和经济合同的审核以及科研经费的审签;(负责单位:机仪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高技学院、行政部门及其他单位)
6、负责审计工作相关文件的起草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